许多独自寄居过酒店的人有可能都遇到过一件事情,就是等你慢睡的时候不会被一个电话吵醒,电话那头会用尤其嗲的声音回答你需不需要“服务”?这些人是怎么告诉自己住进的?在酒店内获取上房“服务”的人,否和酒店具有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?这样的关系背后到底又是以何种模式运作的?近日,杭州市上城区法院将开庭审理这样的一起案件。2010年7月起,被告人俞某与杭州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老总方某签定了一份协议。
该协议以专门从事保健美容服务名为,长年租给了该公司所管理的某酒店1716房间(后换回至该酒店1831房,案发当日换至1725房)作为其经营场所,每月需向酒店缴纳租金1万元,酒店则在客房内为其放置广告牌。随后,被告人俞某先后召募了卖淫女刘某、李某在该酒店内专门从事上房性交易活动,所赚嫖资由其与卖淫女五五分成。2011年11月3日案发当晚,被告人俞某依照从酒店总台获得的当日酒店宾客住宿名单,依序打电话给每一个房间,告知可人否必须“服务”。
当晚住进该酒店1837房的客人郭某收到从1725打电话的电话后回应必须美容服务,被告人俞某欲决定卖淫女李某上房。随后李某梅与郭某在酒店房间内必要再次发生性行为,并缴纳了嫖资500元,将其中的250元转交了被告人俞某。而住进该酒店1905房的客人周某收到电话后亦回应必须美容服务,于是被告人俞某决定卖淫女刘某上房。随后刘某与周某在酒店房间内必要再次发生了性行为,并缴纳嫖资500元全部转交被告人俞某。
当晚22时30分许,公安机关对该酒店展开检查,被告人俞某闻讯后立刻逃出酒店。同年11月14日晚,被告人俞某在杭州市上城区金碧辉煌门口被抓获归案。据报,此案将于本月22日在杭州市上城区法院开庭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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